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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现代远程教育教学中心管理办法

时间:2007-01-18

(一九九九年十月十五日制订,二○○四年修订)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大学现代远程教育教学中心(以下简称教学中心)的建设与管理,充分发挥教学中心的重要作用,确保北京大学现代远程教育的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建设和管理的原则意见(试行)》等有关法规、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教学中心是传递教学内容的重要保证;是规范管理、加强服务的重要力量;是增进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相互交流,营造良好学习氛围的重要渠道。教学中心承担对北京大学远程教育学生进行教学组织、教学管理、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行政管理的重要任务,和北京大学一起共同担负着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专业人才的光荣使命。
第三条  教学中心在行政上隶属于依托建设单位,业务上接受北京大学领导,同时接受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  教学中心属于现代远程教育服务机构,不具备现代远程教育自行招生、教学、颁发学业证书的资格。
第五条  北京大学现代远程教育教学中心依托建设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依托建设单位应为具有法人资格的高中后教育机构,一般应是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广播电视大学、国家批准的民办高等学校等单位。
(2)依托建设单位能够提供符合现代远程教育教学支持服务需要的网络设备、多媒体教室等硬件系统条件,能配备能力较强、经验丰富、符合现代远程教育需要的专职管理、技术人员,能组织连续或隔年招生的生源。
(3)依托建设单位应地处招生覆盖地区的中心地带,交通方便,具备为学校派出的教师、工作人员及远程教育学生解决食宿问题的基本条件。
(4)提供必须在当地完成教学任务所需的实验或实习条件。
(5)具备其它保证教学质量所必需的条件。
第六条  建立教学中心必须首先签订协议书,然后由双方分别备文共同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申报,办理备案手续。
第七条  协议书签订后,依托建设单位应推荐能够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思想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工作认真负责、熟悉国家有关成人教育、远程教育的方针、政策、法规,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有较强管理工作能力的同志作为教学中心主任人选。被推荐人选由依托建设单位填写《北京大学现代远程教育中心主任推荐表》报北京大学审批。北京大学根据审批情况向受聘的中心主任颁发聘书予以聘任。
第八条  教学中心主任同时对北京大学和依托建设单位负责,并负责领导和主持本中心的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领导本中心全体工作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成人教育、远程教育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接受所在省、市、自治区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检查、指导和评估,执行学校有关远程教育的各项指示、规定,协调好本中心与各有关部门间的关系。
(2)根据当地的实际需要,提出本中心的发展规划,掌握工作方向,配合北京大学做好招生宣传及入学考试的组织等工作。
(3)根据北京大学远程教育教学执行计划,制订并组织本中心全体同志实施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各教学环节,检查各教学环节的实施过程。
(4)根据北京大学远程教育的要求,配备所需各项设备,为学生提供完备的学习条件和充分的技术支持,做好课件的播放、收发、管理工作,确保教学质量。
(5)领导本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做好本中心的学籍管理、成绩管理、财务管理、设备管理等日常工作。
(6)抓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7)承担保证考试纪律的责任,严格执行北京大学有关考试纪律的各项管理规定,不断加强学风、考风建设。
(8)加强本中心与学校的联系,并及时总结本中心工作,定期向有关部门汇报。
(9)保护北京大学有关教育资源的知识产权,防止非法使用。
(10)根据形势的发展,不断地改善办学条件。
第九条  教学中心主任聘期一般为三年。聘任期满不再续聘则自然解聘,在聘任期间内因故拒聘、解聘或在聘任期满需继续聘任等均应按第七条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第十条  教学中心主任未能履行职责,北京大学有权予以解聘,依托建设单位和教学中心亦可提出解聘、续聘建议报北京大学审批。
第十一条  教学中心公章为椭圆形,由北京大学统一刻制。教学中心公章只能用于远程教育工作的行文,严禁移作它用。教学中心应指定专人保管公章,并应建立相应的使用、管理制度,违者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北京大学与依托建设单位的协议一经终止,教学中心的公章即应停止使用,并由北京大学收回。
第十二条  教学中心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本中心的经费和财务工作,并建立、健全必要的管理制度。财务管理人员应认真负责,做好本中心的经费预算、筹集、使用、管理、结算工作,并负责定期向中心主任汇报工作情况,接受依托建设单位和北京大学的检查,接受当地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审计与监督。
第十三条  本办法经北京大学继续教育部部长批准,自即日起试行。本办法修改权和解释权属于北京大学继续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