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信息变更汇总表
学生更改个人学籍信息申请(点击下载)
关于在籍学生信息变更的说明
根据北京市京教学办[2004]3号文件的通知精神,为确保在籍学生数据信息准确无误,各教学中心对在籍学生的出生日期、姓名中的同音字、身份证号的重要信息要做好核查工作,核查中的错误按以下规定处理:
1、姓名:
1)姓不能更改。
2)如名字中有同音字录入错误需出具:
a、派出所证明并附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本复印件
b、个人申请说明并注明学号专业层次且本人签字,中心负责人签字盖章。
2、身份证号:不允许修改
3、身份证号升位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本复印件;
请各中心务必按照要求填写《学籍信息变更汇总表》并辅导学生认真填写《学生更改个人学籍信息申请》,随证明材料一起上报。
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