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中心:
为做好2012年秋季学期学费收缴工作,根据《北京大学网络教育学费收缴管理办法》的规定,参照2012年春季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望依照执行。
一、 2012春季及以前学期入学学生
1.缴费方式和缴费时间:
⑴ 农行金穗卡扣款的缴费方式。为满足学生选课的需求,安排四次扣款,扣款数据将于扣款后4个工作日上网显示:
第一次扣款时间为2012年7月12日,本学期开始选课选考试时间为:2012年7月19日。
第二次扣款时间为2012年8月20日,本学期在校生报到注册时间为:2012年8月25日。
第三次扣款时间为2012年9月24日,本学期正常选课期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19日。
第四次扣款时间为2012年10月29日,本学期选课期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11日。
请各中心务必通知学生在扣款日期前将足额的学费存入卡中,避免发生因扣减手续费而扣款不成功的情况。
⑵ 中心代收的缴费方式。考虑到学生选课的截至时间、学费汇款的在途时间和毕业生学费审查,学费汇款的截止时间是2012年11月1日。
2.收费标准: 2009秋学期以后入学学生执行2009年9月收费标准,各教学中心应严格执行网上公布的收费标准及计划。
3.确认学费到帐后,根据银行扣款成功数据或中心上报的学生缴费数据开具“中央高等学校专用收费收据”,依照学生实际缴费金额,为学生个人帐户充值。
二、 2012秋季学期新生
1.2012秋季学期入学新生执行网上公布本中心2009年9月收费标准及计划。教学中心必须严格执行网院公布的收费标准及计划进行收费,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说明。
2.2012秋季学期入学新生学费由教学中心先行代收,中心在确认学费到账后,在“教学中心工作平台”的新生注册窗口中,为学生注册并把“未交学费”更改为“现场交费”状态。在规定学费缴纳时间内,北大网院在状态更改后三个工作日内,为学生审核入库,并将审核状态设置为“学费已交中心,通过审核,允许欠费选课”。学生可以先行选课学习,再审核学费。如有特殊情况需要马上处理,可联系张卉老师。
3.学费上交时间:由于新生第一学期选课不受学费影响,所以教学中心可根据本中心的实际情况,在两个基本原则下灵活安排新生学费上交时间,第一,在期末考试成绩公布前上缴学费,不然会影响学生成绩查询和学费扣款;第二,因涉及学费分配,新生学费请于2012年11月1日之前汇到北大账号。学费汇出后请将汇款凭证传真件和学生缴费明细的电子版数据发给北大网院张卉老师,在确认学费到账后,根据缴费明细开具“中央高等学校专用收费收据”,并根据开票数据,为学生个人账户充值。
三、 选课生
1. 缴费计划:选课生的缴费计划与同期入学的新生一致,在校期间不再变更。
2. 缴费方式:选课生的缴费方式与同期入学的新生一致。
3. 缴费时间:选课生的缴费方式与同期入学的新生一致。
四、 退费
1. 退费条件:学生应在退学申请批准后办理退费手续。为方便学生,简化流程,退费申请和退学申请可一同上报。
2. 申请时间:根据学籍要求的退学截至时间,本学期退费截至时间为2012年9月28日。
3. 具体流程:
⑴ 学生提出退学退费申请,如在选课截至日期前,可自行在网上取消本学期已选课程。同时将原始缴费收据交到教学中心。
⑵ 教学中心在二级管理平台中提交异动申请,并打印《北京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员异动学费结算单》。学生本人需签字确认,教学中心负责人签字盖章。
⑶ 教学中心将学生缴费原始收据和《北京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员异动学费结算单》上交北京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办理退费手续。
⑷ 如发生退费情况,学校将所退学费汇到教学中心账户,学生到教学中心签字领取。
五、 学费缓交
1. 缓交流程:学生可填写《北京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生缓交学费申请表》上报缓交学费申请。 教学中心负责人审核通过后上报北大网院。经院长审批通过后,缓交生效。
2. 批准缓交学费者,北大网院允许正常选课,个人帐户信息内按欠费方式记录选课费用。
3. 缓交费学期课程考试之前,应按学费标准缴清学费,否则,课程考试成绩无效。下学期不允许注册。
4. 毕业审核前未交清学费者,将不予毕业。
六、 学费减免
1. 减免条件:
⑴ 已获得北京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本科学历,现攻读第二学历,可申请减免50%学费。
⑵ 本人为教学中心员工,现报北京大学网路教育学院,可申请减免30%学费。
⑶ 以上两种减免条件不可同时使用。
2. 减免流程:符合减免条件的学生可填写《北京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生减免学费申请表》上报减免学费申请。教学中心负责人审核通过后上报北大网院。经院长审批通过后,减免生效。
七、 其他注意事项
1.各中心收费标准及计划可通过网站查询,详细路径是:www.pkudl.cn →→→ 在用户登录窗口中填写中心帐号及密码并登录→→→ 财务管理 →→→ 收费标准、收费计划
2.学生的金穗卡及密码如有丢失,网院暂时无法提供补办,请中心务必通知学生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金穗卡及密码。对确实丢失金穗卡的学生,学生学费可由中心代收。
3.北京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的汇款账号是:
开户行:建行北大南街支行
户 名:北京大学
账 号:1100 1070 4000 5600 6968
汇款时请注明教学中心名称,汇款内容,如:××中心缴2012秋季学费。汇款后请将汇款单复印件传真到010-62759079,以方便网院财务及时查账。
4.缴费明细的要求:数据表格必须是Excel表格,以Word形式上交表格无效。表格要求5列,分别是年级、专业、报名号、姓名和交费金额,表格格式均为文本格式。例表如下:
年级 |
专业 |
报名号 |
姓名 |
交费金额 |
07春 |
国贸 |
70632000001 |
××× |
3000 |
同时请将缴费明细的电子版发邮件到:dlcw@pku.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中心缴2012秋季学费明细。
5.在学费缴纳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联系 张 卉 老师。
电话:010-62759079,传真:010-62759079,邮箱:dlcw@pku.edu.cn,pkucw@126.com
通信地址:北京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北京大学电教楼301室
邮编:100871
北京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2012年6月